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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夫在福州的第四天

Feb 08, 2010 at 6:30pm | 人气 (781) | 评论 (18) | 分享 |

 

今天下午2点半在法院上班的时候到了马尾法院,看来早有准备,连门都不让进,连接待室都不可以让我这个伪主人进去,出来一个混蛋法官,脸像是死了爹一样臭,说了一句不让进就走了,马尾人民法院看来是官僚法院,一群流氓在把持着,他们把胡主席的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当放屁。就是这样一群流氓,我们整天还养着它们来折腾我们。

后来只好在法院门口提醒它们已经把三个网友非法变相羁押32天了,这石狮不会吃人,里面的人会吃人,把提醒标记贴在石狮上,后来被干涉,只好上树了,在法院通告栏上也顺便贴一张宣传一下。刚好来了两个中学生好奇问我,帮我做摄影师,我也顺便推销推特给她们。

今天和王荔蕻大姐通了电话,知道她和诗人阿尔又去福建驻京办递交第12封信给孙书记,我想孙书记也应该知道底下这帮混蛋在玩法,可官僚制度总是相互绑架,相互包庇。王大姐说准备两会期间和北京那些网友找人大和政协委员反映这案子,准备在几个公共场所搞几场行为艺术秀,搞针对这案子的座谈会和新闻发布会,也准备发起向公安部建议处理撤职福州市公安局局长和马尾法院院长的行动。还要叫上有车的京城网友在各自的车上贴上这案子的法制宣传图片,我想这一定将是北京一道最亮丽的风景线,而且是宣传普法教育的好机会,宣传和谐社会精神好时机,宣传胡主席的依法治国理念最好的表达方式,对于王大姐这些行动,我表示坚决支持,目前许多网友已经在联系,创作行为艺术剧本,许多北京车友也在落实中。关注团的朋友也打电话来表示支持和关注,许多人表示过完年,准备在福州进行接力关注活动,让这个关系到每个网友切身利益的案子摊在阳光下,让全民检验,让全民参与,让全民知道马尾法院的无耻。目前报名接力的人已经高达20人了,对他们表示谢意,王大姐建议在北京进行接力,这样影响力比较大,资源也比较多,我认可她的想法。

目前黑手已经伸向各个网站,我们不会闭嘴的,除非你们恢复人性,做点人事,不然我们将一步步发起更强大的声援队伍,加入到这场法治进程的案子中来,加入到监督地方政府胡作非为违背中央精神的队伍中来,坚决支持胡主席的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

 

在法院门口的一段录音,如果听不见多刷新几次,或者听友博上的录音:http://www1.360quan.com/music?uid=12756115&mutiplay=5759770

 

刘晓原律师博客链接:http://blog.sina.com.cn/liuxiaoyuan

王荔蕻大姐博客链接:http://wanglihong3.blog.sohu.com/entry/

 

 

 

如果上面录音打不开请注册后打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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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眼帖子:http://club.kdnet.net/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325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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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18) | 分享 |
评论 (18)
昆明人 | Feb 09, 2010 at 11:28pm | 回复

人在看 | Feb 09, 2010 at 10:15pm | 回复

支持

余悦 | Feb 09, 2010 at 2:13pm | 回复

保重!

阿尔 | Feb 09, 2010 at 1:50pm | 回复

验证码 | Feb 09, 2010 at 10:39am | 回复

支持屠夫

验证码 | Feb 09, 2010 at 10:38am | 回复

马尾人民法院看来是官僚法院,一群流氓在把持着,他们把胡主席的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当放屁。就是这样一群流氓,我们整天还养着它们来折腾我们。

坚决支持屠夫的正义行动

不好则孬,不正则歪 | Feb 09, 2010 at 6:33am | 回复

面对现实 | Feb 08, 2010 at 11:19pm | 回复

某些管员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践踏法律,把人民的利益当做P事来看,这种官员人民还要他何用???强烈鄙视他们!!!屠夫你是真正的大写的人!!!保重!!!

江南小秀 | Feb 08, 2010 at 9:54pm | 回复

非常感谢,你们是勇敢的人,中国需要你们,人民需要你们!

江南小秀 | Feb 08, 2010 at 9:53pm
[私人评论]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 Feb 08, 2010 at 9:43pm | 回复

马尾人民法院看来是官僚法院,一群流氓在把持着,他们把胡主席的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当放屁。就是这样一群流氓,我们整天还养着它们来折腾我们。后来只好在法院门口提醒它们已经把三个网友非法变相羁押32天了,

感谢屠夫 | Feb 08, 2010 at 9:39pm | 回复

狗日共匪,目无法纪,荼毒百姓,天理不容

安文德 | Feb 08, 2010 at 8:31pm
[私人评论]
大浪淘沙 | Feb 08, 2010 at 7:46pm | 回复

人权领袖

大浪淘沙 | Feb 08, 2010 at 7:45pm | 回复

人权领袖

感谢 | Feb 08, 2010 at 7:20pm | 回复

历史已经把您记入了历史,感谢您,屠夫!

阿尔 | Feb 08, 2010 at 7:07pm | 回复

爷们 | Feb 08, 2010 at 7:02pm | 回复

屠夫太酷了 爷们 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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